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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5-9-11 点击:1207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指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并分别编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二、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什么意义?

  推行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商事制度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统一的市场准入体系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意义重大。首先,改革将极大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次,改革将“三证”合为“一照”,将来还有更多的证照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第三,改革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有利于消除监管盲区,强化改革后续监管,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此外,改革对于进一步促进税收监管,以及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也将发挥重要作用。随着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红利将不断释放,叠加效应也将不断显现。


  三、广东省什么时候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广东省决定提前1个月,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继续发挥先行一步改革优势,为全国此项改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广东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新动力。


   四、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会给申请人带来哪些便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改革给申请人带来的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窗办理”。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三到四个业务窗口,依次办理。改革后,企业只须到工商登记窗口或当地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简化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事成本。

  二是“一表登记”。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填写多份表格。改革后,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实行“一表登记”。

  三是“一套材料”。改革前,申请人需准备多套材料,改革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四是办照时限大为缩短。据我省先行试点这项改革的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平均约需1个月左右。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五、“一表登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后,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去哪里查询和领取?“一窗受理”是在哪个窗口受理?

  根据《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由省工商局结合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的实际,对“一照一码”改革后的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修订后组织实施。上述两个规范,企业可在我省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工商登记窗口免费领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一个窗口”,有的是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窗口,有的是地方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由各地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六、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类型?

  根据规定,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的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它们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再组织实施。
    

  七、什么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的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类似于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今年6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明确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代码制度。统一代码制度将逐步覆盖此前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部门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等。统一代码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和全覆盖等特点。

  我省在“一照一码”改革中率先实施统一代码制度。改革前,工商、质监、税务对企业发证照是分别赋码编号,多个代码共存。改革后,登记机关在给企业办理设立、变更和换照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的信息怎么查询?

  根据规定,工商部门在完成登记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企业有关信息,社会公众可直接链接该网址免费查询企业的有关信息。


  九、企业如何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新照收不收费?已设立企业原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怎么处理? 

  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换发新照不收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对已设立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登记机关将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请人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明。登记机关在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后,及时将企业原发证照收缴信息传输至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便于各相关部门对原发证照的管理。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十、“一照一码“改革后,旧版证照还能使用吗?改革有没有过渡期?

  根据规定,在过渡期内(2017年底前),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十一、听说“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都要提供“清税证明”,请介绍一下。

  根据规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具体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